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控制价为:108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拟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提高工作效率,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拟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后附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后附清单。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8.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供货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满一年后付款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8.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 地址:新泰市楼德镇徂阳大街127号 |
联系人:陈帅 | 联系方式:1358384859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新泰市榆山路中段环艺景观四楼 |
联系人:吴华 | 联系方式:0538-7265799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