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水利局田村水库管理处测绘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满足田村水库测量测绘工作需求,需要采购测绘设备两台,预算价为1.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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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全站仪一套,水准仪一套。 2.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5.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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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自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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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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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水利局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青龙路399号 |
联系人:韩明 | 联系方式:7079606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新泰市田村水库管理处测绘设备采购项目.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