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综合保税区物流管理中心海关辅助管理系统业务监管模块开发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潍坊综合保税区海关辅助管理系统业务监管模块开发项目,需升级现有的海关辅助管理系统,支持对应的一般纳税人、委内加工、保税研发业务开展。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次采购已列入财政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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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次政府采购服务范围为潍坊综合保税区海关辅助管理系统业务监管模块开发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一般纳税人系统(包括一般纳税人管理和卡口智能化管理)、委内加工系统以及保税研发系统三大模块的开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升级现有的海关辅助管理系统,为海关提供金二目前未包含的系统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项目地点:潍坊综合保税区南区、潍坊综合保税区北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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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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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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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综合保税区物流管理中心 | 地址:健康东街与高新二路南五百米雷士研发楼925 |
联系人:郭伟华 | 联系方式:0536-211885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北海商务大厦8楼 |
联系人:朱萍 | 联系方式:0536-8530038 |
『潍坊综合保税区海关辅助管理系统业务监管模块开发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