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提升监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系济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监理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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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对济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施监理。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杜绝安全隐患,满足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及要求。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5.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项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所签订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活动,确保竣工时间及效率。 7.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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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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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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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沃德大道135号 |
联系人:张敏 | 联系方式:0531-8720265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8-2号三楼 |
联系人:李世武 | 联系方式:0531-67897170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