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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2019-06-14发布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道路非机动车停车位复新、新喷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19-07-20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编辑:winwa       浏览:11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道路非机动车停车位复新、新喷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道路非机动车停车位复新、新喷项目,预算金额为80.84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治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秩序为目标,健全市区重点道路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设施综合治理,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在城区直管道路原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复新及合理位置新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提升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缓解主次干道,沿街单位门前随意停放,影响行人通行的现象。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0号后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37-656986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舜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枣庄滕州善国路1416九州清晏8号楼3、4层
联系人:屈会行 联系方式:18705378989
『停车位复新、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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