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乐县城文化路(新城街-北三里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加快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方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管理,现决定对文化路(新城街—北三里街)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情况:898.3757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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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加快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方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管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 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执行采购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执行采购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执行采购要求;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和采购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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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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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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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山东省昌乐县昌建大厦 |
联系人:徐启盛 | 联系方式:622138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东岳大街60 |
联系人:徐一豹 | 联系方式:13026565810 |
『附件:需求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