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泰山林场)泰山景区X070港营路大修工程施工及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泰山景区X070港营路大修工程施工及监理,位于下港镇起于彭家峪村(k4+380),经彭家峪、木营村、谷山村、 天罗村、高本村共五个村, 止于济南泰安界(k10+873.318),路线全长 6.493km。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858.918502万元,其中施工控制价为842.918502万元;监理控制价为16.00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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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泰山景区X070港营路大修工程施工,择优选择1家单位;二标段为:泰山景区X070港营路大修工程监理,择优选择1家单位。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服务期限:270天。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高效优质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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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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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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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泰山林场) |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
联系人:邹坤 | 联系方式:0538-5369886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长城路3圣地公寓B楼中区1101室 |
联系人:于雨 | 联系方式:15615381027 |
『需求方案及论证报告.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