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中心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利津县中心医院肺功能仪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投资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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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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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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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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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中心医院 | 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32号 |
联系人:刘成华 | 联系方式:0546770753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东营东营区辽河路175 |
联系人:徐辰坤 | 联系方式:15066059828 |
『肺功能仪需求参数.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