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水务局应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商河县水务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租赁服务,服务期为24个月,采购单位授权中标单位在本辖区内进行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安装、调试、运营,甲方按照实际处理污水方数支付设备及运行处理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在项目签订合同后25日内完成设备建设及运行,并在运营期限内保证治理效果,达标排放。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为所需服务设备建设及污水处理量的总预算金额。预算为876万元:标段一:438万元(含5%暂列金);标段二:438万元(含5%暂列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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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一体化污水处理租赁服务,应急处理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服务期为24个月,所需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采购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每个标段日处理1000m3生活污水(两个标段) 。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落实财库【2016】125号、财办库【2014】526号、财办库【2016】320号、鲁财采【2016】34号、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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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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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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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商河县水务局 | 地址:商河县银河路88号 |
联系人:李兆 | 联系方式:0531-848827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实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观礼中心3-2-1307 |
联系人:王海燕 | 联系方式:13370586295 |
『需求方案及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