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公交都市建设方案支持性报告编制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潍坊市创建公交都市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对创建城市的要求,潍坊市应及时编制创建工作年度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同时,应定期开展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和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的调查和测评,以便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和达标情况。本项目为公交都市建设方案支持性报告编制,项目预算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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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数量 预算 金额 公交都市建设方案支持性报告编制 G03 其他服务 1套 6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编制《潍坊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年度报告(2019)》,编制完成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调查研究和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调查研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执行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 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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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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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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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阳光大厦 |
联系人:马谷霖 | 联系方式:8090037 |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北京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301、302、303 |
联系人:王霄杰 | 联系方式:18611692564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定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