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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2019-06-18发布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胜利油田驻博兴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暖、供气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供暖分离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19-07-20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编辑:10huan       浏览:14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项目名称:胜利油田驻博兴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暖、供气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供暖分离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评审
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胜利油田驻博兴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暖、供气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供暖分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陈户镇,本项目为胜利油田驻博兴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暖、供气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供暖分离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次招标范围为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肆佰贰拾陆万玖仟零柒拾玖元贰角壹分(¥14269079.21元)。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胜利油田驻博兴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暖、供气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供暖分离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拟报项目负责人均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 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 7.清单编制依据: 1)、本工程项目设计图纸; 2)、2016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6年版)及其最新补充定额和相关政策; 3)、《2019年滨州市建设工程价目表》(人工费执行鲁标定字 [2019]3号);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6年); 6)、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材料价格参照《滨州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博兴2019年4月份信息指导价,对于工程造价信息网没有发布信息的材料其价格参照市场价; 8)、规费:规费中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16】10号和省住建厅鲁建办字【2016】21号文件规定计取,规费中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人社发【2015】15号文规定计取,其余规费按照相关规定计取; 9)、税金:税金按鲁建标字[2019]10号文计取。 10)、本项目暂列金额为5%。 8.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9.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及要求。 1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12.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拨款,进度拨款需经本工程项目部相关单位进行已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完成工程量的50%后,付至工程价款的30%,完成工程量的70%后,付至工程价款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后付至总审定价款的97%,余款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整个付款过程均无息)。 13.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地址:陈户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巴宁、王长征 联系方式:18706606377、1396309135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健康东6899东方·昌大广场3号办公楼901
联系人:赵坤 联系方式:18654387580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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