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滨州市沾化区富城路雨污分流工程(海天大道-洚河)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滨州市沾化区富城路雨污分流工程(海天大道-洚河)位于滨州市沾化区。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总预算为1472.61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包含增设φ800*1雨水管2000米,恢复路面及污水管网改造等工作内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雨污分流便于雨水收集利用和集中管理排放,避免污水对河道、地下水造成污染,明显改善城市水环境,降低水量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将会大大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符合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 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日期:90天 。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滨州市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滨州市沾化区沿河路431号 |
联系人:张松松 | 联系方式:15905432268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渤海十一路金廷大厦1203室 |
联系人:任红梅 刘艳玲 | 联系方式:18454375248 |
『需求方案定-2019.6.18.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