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公安局购买一体化采集设备、省级实有人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购买一体化采集设备、省级实有人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37万元,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中第一标段为一体化采集设备项目,控制价75万元;第二标段为省级实有人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控制价为62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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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主要内容:第一标段一体化采集设备采购,第二标段省级实有人口系统设备采购。 具体数量:详见参数及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满足工作需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完毕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完毕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完毕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完毕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及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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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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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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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公安局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
联系人:徐雷鸣 | 联系方式:17865388956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宁阳文庙南关金阳商贸城2123号 |
联系人:孟经理 | 联系方式:05385678806 |
『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