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省级自评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43号)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要求,开展山东省水利厅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省级自评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工程总投资为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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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协助拟定山东省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2、指导各市及省级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3、收集整理各市及所属县(市、区)、省级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汇总整理、综合分析各市、各项目承担单位有关数据资料,按照2018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省级自评报告题纲组织编报山东省省级自评报告,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5、协助配合水利部绩效评价内业审核和现场复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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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符合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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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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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水利厅 |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方式:0531-8697453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 |
联系人:单若慈 | 联系方式:0531-86593612 |
『山东省2018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绩效自评需求6.18.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