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清市2019年度洁净型煤供应企业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临清市2019年度洁净型煤供应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洁净型煤数量约15000吨,招标单价控制价为1250元/吨,招标控制总价约为187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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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临清市2019年度洁净型煤供应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洁净型煤数量约15000吨,招标单价控制价为1250元/吨,招标控制总价约为1875万元。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洁净型煤供应企业。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 。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要求。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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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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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19年7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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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 地址:临清市政府综合楼405 |
联系人:刘晓 | 联系方式:1580635263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临清市三和路歇马亭桥北路东 |
联系人:李素瑞 | 联系方式:0635-5136168 |
『临清市2019年度洁净型煤供应企业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