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污水处理设备及安全管理系统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本项目前期已完成设计招标、中标单位可根据现有招标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满足污水站设计水量及其排放标准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山东省地标 DB37/596-2006《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池前的进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系统中接触消毒池后的出水管道均由甲方(院方)负责)。土建工作由院方完成。 本项目设预算价:2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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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节能环保原则: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相关政策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相关政策,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产品应当增加节能、环保评审因素。优惠幅度如下: 1)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5%; 2)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5%。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地点:山东省耳鼻喉医院。 时 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施工。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验收标准: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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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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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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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 |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段兴西路4号 |
联系人:向主任 | 联系方式:0531-8308612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8号楼1-405 |
联系人:刘海菊 | 联系方式:0531-88155107转607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