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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2019-07-19发布烟台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烟台市智能停车管理特许经营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19-07-20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烟台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编辑:winwa       浏览:21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烟台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烟台市智能停车管理特许经营项目;数量、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2、需要实现的目标:本项目主要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公共停车资
烟台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烟台市智能停车管理特许经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的背景: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是烟台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车辆呈现爆发式的增长,公共停车位管理成为一大难题,急需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予以解决。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烟台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一家运营商,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公共停车资源进行全面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提供停车收费运营管理服务,以提高公共停车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 2、基本情况:本项目共分1个包,本项目涉及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停车资源,包括:经招标人确认的路内停车泊位,以及路外公共停车场。 3、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专家论证。 4、预算安排: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预算为:运营管理费收取比例不得高于停车管理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五(45%),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烟台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烟台市智能停车管理特许经营项目;数量、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要实现的目标: 本项目主要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公共停车资源进行全面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提供停车收费运营管理服务,以提高公共停车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行业标准:详见附件 地方标准:详见附件 其他标准:详见附件 4、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安全要求: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5年(含建设期,建设期不得超过180日历天)。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详见附件。 服务效率: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5年(含建设期,建设期不得超过180日历天),详见附件。 8、验收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1、论证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顾九春 鲁东大学 2 林淑香 烟台工业设计院 3 王创存 烟台大学 2、论证结论:经专家论证,提出如下修订意见: (1)建议删除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及表述; (2)落实是否需要发改委立项; (3)建议对项目前期建设投资额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建议本项目建设总投资额控制在1500万元-2000万元之间; (4)建议运营管理公司人员配置中增加“安全生产人员”; (5)建议增加“……标志及公示牌的设置须符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6)“停车管理收入须存入停车管理项目公司指定账户(该账户须由财政部门及停车办监管)”建议修改为“停车管理收入须存入停车管理项目公司指定账户(该账户须由财政部门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部门监管)”。 (7)建议增加对施工企业的监理要求; (8)附件二 《项目具体建设及实施方案》增加“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项目建设及实施方案进行合理优化,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方案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综述,该项目初步采购需求方案完整、清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修改后可以形成采购需求方案,用于招标文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烟台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联系人:刘腾飞 联系方式:0535-629794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烟台莱山区山海路117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联系人:王裕志 联系方式:0535-2111955
『烟台市智能停车管理特许经营项目需求公示2次.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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