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交通运输局旅游路(创业路—银河路)人行道工程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商河县交通运输局旅游路(创业路—银河路)人行道工程施工 2.项目背景:便于车辆、行人安全通行,促进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县整体形象,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及县政府批准,我单位拟对该人行道进行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3.分包情况:本项目为一个包。 4.预算安排:3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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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旅游路(创业路-银河路)人行道工程施工:377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便于车辆、行人安全通行,促进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县整体形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效率: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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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经查看项目需求方案、招标文件,查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无倾向、排他、限制和指向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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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0日起,至2019年7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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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商河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商河县银河路189号 |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0531-8486550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府前大街67万达国际大厦 |
联系人:高女士 | 联系方式:15263863857 |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旅游路人行道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