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周公河湿地管理站房室外消防泵房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周公河湿地管理站房配套建设室外地下消防泵房建设项目,项目预算99.5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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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建设地点在周公河湿地,本次招标范围为泵房的土建、装饰、消防设备及管道、照明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周公河湿地管理站房配套建设室外地下消防泵房建设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 技术规格: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物理特性: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适用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的价格折扣。根据法规要求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评审价格给予政策优惠进行相应的折扣,生产商既是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又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60日历天。 考核地点:周公河湿地。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效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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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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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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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 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 |
联系人:王胜民 | 联系方式:8909618 |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北京朝阳安华西里1区1号楼3层 |
联系人:乔女士 | 联系方式:13793094507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周公河湿地管理站房配套建设室外地下消防泵房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