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办事处本级芝田河修复工程地上附属物拆除及外运项目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芝田河修复工程地上附属物拆除及外运项目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5.875216万元,其中一标段西张庄村:72.769958万元;二标段西张店村:73.10525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芝田河修复工程地上附属物拆除及外运项目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芝田河修复工程地上附属物拆除及外运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上高街道西张庄村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地表覆盖的拆除、清运;第二标段:上高街道西张店村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地表覆盖的拆除、清运。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芝田河修复工程地上附属物拆除及外运项目。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服务期:按照甲方要求; 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并达到行业标准。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上高办事处本级 |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9号 |
联系人:韩健鹏 | 联系方式:0538-6110901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以南,迎春路以西华伟家园A座5楼503 |
联系人:贾元莉 | 联系方式:13583815861 |
『1.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