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东平县州城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程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东平县州城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程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内容主要为脱氮除磷工程相关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9.892862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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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东平县州城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程设备购置项目采购要求 3、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本次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6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7、供应商资格条件: 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7.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指导安装能力; 7.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7.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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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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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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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 | 地址:州城街道办事处驻地 |
联系人:谢主任 | 联系方式:1356177919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
联系人:何明志 | 联系方式:0538-2851166 |
『方案及技术标准.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