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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2019-07-24发布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户外广告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19-07-24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     编辑:10huan       浏览:15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本项目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户外广告项目。为加大对曲阜文化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全民打响示范区的国家战略品牌,有效提升示范区在国内外的知晓度,增强示范区的对外吸引力和影响
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户外广告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户外广告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加大对曲阜文化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全民打响示范区的国家战略品牌,有效提升示范区在国内外的知晓度,增强示范区的对外吸引力和影响力,曲阜示范区本着醒目、大气、规范、标志灯原则,选择6处位置作为广告投放地点(日兰高速K262济宁入口东、济徐高速汶上南K177+900、京台高速与327国道交汇处曲阜高速收费站口、104国道小雪镇南、日兰高速K212泗水出口西、济徐高速与日兰高速交叉口)。项目预算共计147万元。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日兰高速K262济宁入口东等六处广告位属于济宁新荣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专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2019年7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 地址:曲阜市杏坛路1号
联系人:郑行超 联系方式:445370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宁高新区柳行00
联系人:薛洪 联系方式:13355167711
『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户外广告项目采购需求公示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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