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财政局龙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定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龙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定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第一包: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拟选定3家入围单位; 第二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拟选定5家入围单位; 第三包:5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拟选定9家入围单位; 第一包的入围单位可从事龙口市所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第二包的入围单位可从事龙口市所有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复审的造价咨询;第三包的入围单位主要从事龙口市5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投报一个包或多个包,第一包入围单位不再参与第二包、第三包的评标,第二包的入围单位不再参与第三包的评标,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项目说明及有关要求。 2.支付费用的方式:按《龙口市财政局中介机构选定及服务费计费办法》(龙财【2013】92号)、《关于调整中介服务费计费标准的通知》(龙财审[2014]1号)执行。服务期内,若招标人造价咨询服务计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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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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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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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2019年7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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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龙口市财政局 |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
联系人:曲士青 | 联系方式:0535-8778167 |
2.采购代理机构: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 地址:龙口市锦里七号七区北邻街20-3-102(新民学校对面) |
联系人:吕洁 | 联系方式:15063870099 |
『需求方案7.24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