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远市金城路非机动车道、天府路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次采购内容为招远市金城路非机动车道、天府路改造工程监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金城路非机动车道改造工程监理、标段二为天府路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2、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无。 3、政府采购预算:监理采购预算为:标段一40.00万元、标段二60.00万元(监理取费率不超过1%,最终按照工程审定金额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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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招远市金城路非机动车道、天府路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一施工内容金城路非机动车道(旗山路-玲珑路)改造,全长4600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宽5米*2米;标段二施工内容天府路提升改造(文三线-玲珑路)道路改造,全长4400米,主路面宽36米,改造内容包括道路、雨污管线改造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为标段一4000万元、标段二6000万元。 监理内容包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必须满足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 6、监理服务期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监理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实施地点:招远市。 7.验收标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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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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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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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地址:初山路1号 |
联系人:滕方勇 | 联系方式:0535-81120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莱山区山海路117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
联系人:徐军霞 | 联系方式:13964590977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