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北办公楼附楼暖气、自来水管道更新维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北办公楼附楼2002年建成,已使用16年,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共有99个房间和其他附属用房。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由于暖气管道安装时使用铁管过细,且使用年限过长,目前铁管锈蚀严重,管道堵塞、泄露事故频发,致使供暖季采暖不达标;同时,自来水管道跑、冒、滴、漏现象经常发生,已严重影响生活秩序。现拟对北办公楼附暖气、自来水管道进行更新。 2.项目预算141.4万元(施工标段:137.865万元;监理标段:3.5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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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磋商内容;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详见磋商内容;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磋商内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磋商内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详见磋商内容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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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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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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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89号 |
联系人:范萍 | 联系方式:0536-818922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健康东6899东方·昌大广场3号办公楼901 |
联系人:刘佳 | 联系方式:15053669116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北办公楼附楼暖气、自来水管道更新维修项目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