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开发区社会事业保险处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广州路广告牌宣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要求,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就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广州路广告牌宣传项目(省网计划采购编号:SDGP371740201902000108),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广州路广告牌宣传项目,预算金额约17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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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广告牌租赁及制作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工伤保险根据工伤预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工伤保险体制,健全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现便民服务,加大对工伤预防的宣传,使更多劳动者了解工伤保险政策,掌握工作性质及业务工作动态。 3.采购内容须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要求。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安排) 7.项目实施地点:广州路与南外环路十字路口东南角。 8.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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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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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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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开发区社会事业保险处 |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668号 |
联系人:高贤瑞 | 联系方式:05305329128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二楼 |
联系人:苏凤红 | 联系方式:0530-5105008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广州路广告牌宣传项目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