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公安局寿光市看守所改扩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寿光市看守所改扩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预算:123.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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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 详见货物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寿光市看守所改扩建项目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 3.1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 3.2行业标准:执行现行行业相关标准; 3.3地方标准:执行现行地方相关标准; 3.4其他标准: /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4.2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4.3 技术规格: 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4.4 物理特性: /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交付或实施时间:接到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 交付或实施地点:寿光市。 6.2地点:寿光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并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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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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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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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寿光市公安局 | 地址:建桥路1366号 |
联系人:张建民 | 联系方式:0536-529876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寿光圣城街172 |
联系人:董艳艳 | 联系方式:0536-5103598 |
『货物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