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齐河大队齐河县生态城通园路等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齐河县生态城通园路等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预算金额155.3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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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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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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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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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齐河大队 |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河李路7号 |
联系人:尹主任 | 联系方式:0534-5678006 |
2.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 |
联系人:李女士、伊先生 | 联系方式:0533-6120193;18560951944;18560951745 |
『7.25附件需求方案齐河县生态城通园路等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