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山街(泰临路—工业一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983201902000170 2、项目名称:肥城市长山街(泰临路—工业一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3、招标控制价:307.06774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况:长山街(泰临路—工业一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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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长山街(泰临路—工业一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4. 工期:60天。 5.实施地点:肥城市长山街。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效率: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8.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3山东省外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 8.4肥城市清欠机构出具的“肥城市建设领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说明”; 8.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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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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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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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肥城市向阳街33号 |
联系人:刘鹏 | 联系方式:0538-321101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
联系人:郭立 | 联系方式:13562882125 |
『长山街街人行道需求方案(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