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三级保护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三级保护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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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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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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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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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地址: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
联系人:高涛 | 联系方式:0535-68590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蓝海路1号D座10楼 |
联系人:崔晓莉 | 联系方式:0535-6750088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