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水利局临朐县五井石河等5条50平方公里以上县级河流“一河一策”、岸线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临朐县五井石河等5条50平方公里以上县级河流“一河一策”、岸线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根据市河长制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需对潍坊市临朐县五井石河等5条50平方公里以上县级河流“一河一策”、岸线利用规划编制。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初步估算,本项目预算约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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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范围 临朐县五井石河等5条50平方公里以上县级河流 “一河一策”和岸线利用规划编制河道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流级别 河道长度(公里) 一标段 69.45 1 五井石河 县级 31.5 2 黄龙沟 县级 19.5 3 龙岗河 县级 18.45 二标段 28.33 4 寺头石河 县级 28.33 三标段 22.43 5 临朐丹河 县级 22.43 合计 120.21 (二)服务质量要求 1、 服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编制,并对报告质量负责; 2、 各阶段有完善的编制说明,基本资料真实、完善、可靠; 3、 因地制宜、技术合理,并能满足安全、适用的要求; (三)技术要求 1、 成果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 2、成果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成果方案论证充分,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 3、完成的成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负责通过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审查。 4、 完成成果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的综合要求。 5、 每个成果阶段,实验要求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应提交发包人认可。 6、 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类型尽量统一,量度单位按照公制标准。 7、 供应商具有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协调的能力。 8、 成交单位在提交最终成果前,要充分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情况,任何未与采购人沟通同意的,均不予以接受。 (四)版权问题及法律 1、 所有参加本报告作品的署名权归参与编制单位所有,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但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编制单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方案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 2、 采购人有权无偿使用成交单位成果,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作品及评价作品。 3、 所有内容均由成交单位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犯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4、 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材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公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 本次采购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若发生纠纷,应适用中国法律规范,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6、 采购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结构未得到业主单位和组织单位许可,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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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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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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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水利局 | 地址:临朐县民主路3367号 |
联系人:张效庆 | 联系方式:0536-3212127 |
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市高新区翰林新城状元府17号楼7号沿街 |
联系人:高秀臻 | 联系方式:13371071786 |
『需求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