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公楼弱电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需求,受采购人委托拟就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公楼弱电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预算金额:叁佰肆拾捌万捌仟贰佰肆拾贰元肆角陆分,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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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公楼弱电及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工作需要,高效节能,提高工作效率,达到采购人适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具体详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财库[2011]181 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 出现故障后,售后服务单位接到电话后4小时之内到达采购单位。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期限不低于 3 年。验收标准为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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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后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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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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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 |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53号 |
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方式:0530-5195019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人民路658 |
联系人:曹经理 | 联系方式:0530-6269996 |
『需求公示.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