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万华绿色生态智能家居产业园区域环评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鄄城县万华绿色生态智能家居产业园区域环评项目,本项目不分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采购预算:共计 5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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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清单:见附件,具体要求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鄄城县万华绿色生态智能家居产业园区域环评编制,承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应急监测、信访检测及其他监测任务,提供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数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安装、服务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 技术规格: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物理特性:无。 5.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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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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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6日起,至2019年8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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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鄄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菏泽市鄄城县陈王路与建设街交汇处附近西北 |
联系人:李欣潮 | 联系方式:1346501117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万象广场六号楼61007 |
联系人:黄显萍 | 联系方式:18678535978 |
『鄄城县万华绿色生态智能家居产业园区域环评项目需求方案(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