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全区道路施划交通标线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施划道路交通标线。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对全区道路、路口、过街线等每年施划2次冷漆,每次施划面积93000平米,全年冷漆标线施划共计186000平方;民主街沿线路口施划1次热熔漆标线,热熔漆标线计5506平方。 项目预算:261.36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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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热熔交通标线 技术要求: 投标方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和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其中亮度因数、抗压强度、耐磨性等主要指标优异(以检测报告为据)。 标线施划应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的要求进行标线施划,标线厚度≥2mm,标线长度误差≤2cm,宽度误差≤2mm,每吨涂料划线不大于210平方米。线型要达到平直、顺畅、边缘整齐、表面平整。 施工要求: ①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准确确定线位。长度误差≤2cm,宽度误差≤2mm。 ②热熔材料均匀加热达到施工温度的要求,不允许超过最高限制的温度,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小时。 ③施工前清除道路表面的污物、松散物或其它杂质,保证道路表面应洁净、干燥。 ④喷涂沥青下涂剂,干燥后涂敷标线。 (二)冷漆交通标线 技术要求: 投标方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和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亮度因数、抗压强度、耐磨性等主要技术指标优异。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中的标准。主要技术指标:标线厚度≥0.6mm,标线长度误差≤2cm,宽度误差≤2mm。每吨涂料划线不大于2200平方米。标线施划应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的要求进行标线施划,线型要达到平直、顺畅、边缘整齐。 施工要求: ①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准确确定线位。长度误差≤2cm,宽度误差≤2mm。 ②施工前清除道路表面的污物、松散物或其它杂质,水泥路面要把表面的氧化层及毛刺等清除干净,方可施工,道路表面应平净、干燥。 ③完工的标线应平直,在曲线处要圆滑平顺,标线边缘整齐无毛边,标线外的任何材料都应是清除掉。 二、施工安全要求 ①提供本次磋商用划线涂料的检测报告,采购人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对标线涂料进行抽样检测留存样品,由供应商签字确认,严禁使用不合格涂料。 ②一吨路面漆施划面积不得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否则验收不合格。 ③采购人联合工程监理部门在各单位交通标线施划过程中,进行不定时抽检,如标线施划前路面未清扫干净,热熔标线未喷涂沥青下涂剂(底油),本次已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 ④原标线需要除线的,勘查现场后经采购人同意,先对旧标线清除达到新标线施工标准后,经采购人与工程监理部门确认方可进行新标线施划,否则除线工程量不予计算。 三、验收方式 (1)导向箭头(长度6米):直行2.19㎡;左转、右转2.8㎡;直左、直右3.74㎡;调头5.28㎡;直行+调头3.55㎡;左转+调头4.2㎡;左右转弯4.5㎡;直行+左右转弯5.32㎡;左、右合流2.19㎡,上述+30%计算。 (2)文字、图案、菱形符号均按实际面积+30%计算,(礼让行人:高80CM,宽60CM)。 (3)导流岛、网格线、减速让行标线均按实际面积+20%计算。 (4)其他标线均按实际施划面积计算。 四、质量及质保期 1、质量:按国家标准要求。 2、质保期:本工程中冷喷漆的部分免费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热熔漆的部分免费质保期为12个月,免费质保期内出现开裂、掉漆现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护、修补。 五、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热熔标线 ㎡ 5506 2 冷漆标线 ㎡ 186000 六、安全生产 在维持正常交通情况下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路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行车、施工人员和构造物的安全,并达到以下要求。 1、施工人员在上路作业之前,应参加公路安全作业培训,认真学习公路有关公路法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否则不许上路施工。 2、上路作业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的直接责任人,不但要有完善的施工组织方案,还要建立安全作业、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制度,并在施工现场立牌提示,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3、施工用车辆全部合法手续、牌照齐全,并相对固定,开工前按按照采购人要求将“施工车辆登记表”报监理工程师。 4、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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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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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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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地址:潍坊经济开发区民主街10066号 |
联系人:马媛 | 联系方式:0536-8060847 |
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市高新区翰林新城状元府17号楼7号沿街 |
联系人:高秀臻 | 联系方式:13371071786 |
『论证意见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