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系统工作网数据灾备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的总体规划,高检院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落实科技强检战略,按照“智慧、融合、创新”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网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随着目前检察院行业的业务调整,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我院)现有大部分业务需要从涉密网向检察工作网进行迁移,需要进行检察工作网网络的进一步建设和业务承接的准备,并且需要承接潍坊市检察院数据中心的容灾备份,重要数据会在我院本地进行备份存储。因此,需要建设一套承接潍坊市检察工作网的容灾备份网络。采购预算为6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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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系统工作网数据灾备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灾备数据中心建设,灾备数据中心采用先进的云计算、超融合技术建设,负责按需提供当生产中心计划外中断时能够承载业务切换运行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资源等IT基础架构服务。 数据中心提供满足安全、高效管理和保障业务连续性的功能。通过“本地数据备份+异地主备容灾”方案,实现不同场景的业务连续性要求。 实现对双活数据中心中涉及的设备的统一管理,涵盖日常管理、资源分配、性能监控、日志审计等内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建设一张检察工作网,并满足容灾备份需求,用于潍坊市检察数据中心的容灾备份,能和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及省检察院互联并进行数据共享,同时承载我院检察工作网的业务。并且建成后将把和外部单位有信息交互需求的相关业务接入检察工作网,并逐步实现与公安、法院、司法等业务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为检察机关形成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智慧检务工作管理新模式提供保障和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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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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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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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诸城市密州东路77号 |
联系人:吴凤英 | 联系方式:0536301231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诸城密州街道人民路10 |
联系人:王新宇 | 联系方式:05366120388 |
『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