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人民法院(本级)审判法庭装修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明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就东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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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东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 2.项目内容:东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东明县城北;装修部分面积约2600平方米(一、二、三、十一层装修); 3.项目总投资:381.4647元; 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满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验收标准:项目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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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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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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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明县人民法院(本级) | 地址:东明县曙光路西段1号 |
联系人:郑东 | 联系方式:0530-721144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市牡丹区珠江路1777建树科技产业园3号楼 |
联系人:白云晨 | 联系方式:18865077969 |
『东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清单、需求、论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