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会议室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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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会议室改造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2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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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本项目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会议室改造项目,共1个包,本项目预算为24.2万。改造内容:会议室更换、拆除等。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4.1 给予小型、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 4.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4.4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 4.5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及技术部分各5%比例加分。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服务标准,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按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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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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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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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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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 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 |
| 联系人:孙主任 | 联系方式:0531-87080709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层2102 |
| 联系人:随老师 | 联系方式:0531-87087155 |
| 『8.13-需求方案(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会议室改造).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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