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城隍庙古建筑二期维修及室内展陈复原工程方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对潍城城隍庙的历史沿革、价值特色及特征载体进行研究分析,收集大殿东偏房、院落地面、围墙及原建筑室内展陈布局资料、设计依据,编制设计方案。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内容包括城隍庙大殿东偏房的维修保护,古建筑群围墙及附属建筑修建,院落及周边环境整治,建筑群室内展陈复原等内容。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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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类型:工程维修方案设计(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金额:29.00万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应具有文物保护勘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对濒临倒塌的大殿东偏房进行抢救性保护维修; (2)根据历史资料,按照原形制原位置,完善院落布局,修建附属建筑及院落围墙,使现存建筑形成一个围合完整的院落,并满足布展功能需求; (3)对整个文物建筑群进行周边环境整治; (4)对现存建筑室内展陈进行复原展示,查找历史资料,通过传统的塑像、牌匾和现代的多媒体影像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展现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文物价值。 7.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8.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9.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本项目可实现的政府采购政策。 10.项目成交交付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签订合同后7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通过验收; 地点:潍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11.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 12.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13.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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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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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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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潍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 地址:潍城区机关综合办公楼 |
联系人:孙春生 | 联系方式:15865365399 |
2.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斗地理信息产业园10号楼4楼 |
联系人:陆超 | 联系方式:13705369689 |
『采购建议及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