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机关信息化项目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背景 为对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机关信息化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与监督,保证信息化项目进度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对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机关信息化项目监理进行本次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基本情况 对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机关信息化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3、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 已论证。 4、预算安排 本项目财政预算4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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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机关信息化项目监理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验收标准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合格 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由招标人同中标人另行协商,交付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监理满足相关要求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7、验收标准 国家验收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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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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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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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机关 | 地址:济南市大纬二路建国小经三路21号 |
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方式:5177710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 |
联系人:房鸣 | 联系方式:0531-88801000/15205311171 |
『需求-信息化项目监理.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