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鄄城县实验中学鄄城县实验中学实验室仪器、会议室设备、舞蹈室、多媒体教室、课桌凳等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菏泽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鄄城县实验中学委托拟就鄄城县实验中学实验室仪器、会议室设备、舞蹈室、多媒体教室、课桌凳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2620190200010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货物的供货及安装工作,提供所有供货安装所需的设备,要求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视为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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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鄄城县实验中学实验室仪器、会议室设备、舞蹈室、多媒体教室、课桌凳等采购项目。(二)项目预算:1818771元。(三)项目内容:实验室仪器、会议室设备、舞蹈室、多媒体教室、课桌凳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四)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⑴、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在资格条件中明确,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⑵、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⑶、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⑷、在质量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质量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质量评审加分。2、小微企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和《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①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②《小微企业声明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监狱企业,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设施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五) 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交付或实施时间:自接招标人供货通知15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供应商可提供更快的交货期。2、交付或实施地点:鄄城县实验中学。(六)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服务期限: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并满足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售后服务:项目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良好的本地化技术支持,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在12小时之内排除故障,无特殊情况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七)验收有关要求,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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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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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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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鄄城县实验中学 | 地址:鄄城县黄河西路108号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0530-3137811 |
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98永泰大厦2401室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530-6265588 |
『需求论证意见及参数.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