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繁华初级中学东校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教体局为申报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财力情况,为解决部分大规模学校问题,计划将繁华高中搬迁后的西校区改建为繁华初中东校区,其中需要采购部分货物以备实际需要,采购预算8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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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设备一批。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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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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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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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繁华初级中学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人民路105号 |
联系人:王金锋 | 联系方式:0536-6062850 |
2.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诸城市惠丰大厦1205室 |
联系人:刘树伟、毛腾腾 | 联系方式:18905367260、18905363252 |
『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