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曹县县委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中共曹县县委办公室要求,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曹县县委办公室委托拟就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县委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编号:SDGP371721201902000200),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约45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次采购内容为购买丰田柯斯达中巴车一辆(具体参数详见附件),项目预算4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适用);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天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并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共曹县县委办公室 | 地址:曹县城投集团大楼 |
联系人:庞科长 | 联系方式:0530-3636019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二楼 |
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方式:0530-5105008 |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县委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需求方案08-1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