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得玛、戴克、聚乐项目绿化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得玛、戴克、聚乐项目绿化工程,本项目预算A包114.747566万元、B包87.370023万元、C包108.960371万元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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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的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标的数量为三个包。 2、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得玛、戴克、聚乐项目绿化工程,本项目完成后方可投入使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4、需要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参数。 物理特性: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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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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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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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 | 地址:临沭县会展中心 |
联系人:胡芳新 | 联系方式:0539-62662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1601商务齐鲁园B楼1601室 |
联系人:殷晓荣 | 联系方式:13953969950 |
『清单三个绿化815.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