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审计局需购入执法仪、高拍仪、录音笔等执法工具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单位工作需要,需购入执法仪、高拍仪、录音笔等执法工具。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1.48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同意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审计局 |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政府四楼 |
联系人:陈建东 | 联系方式:0538-7222313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执法仪等.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