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环境卫生中心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2、基本情况:为促进昌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可持续发展,且满足财政部 住建部 农业部 环保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 PPP 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 号)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拟采用BOT运作方式,中标社会资本独资设立项目公司(SPV),昌邑市环卫中心作为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 项目合同》,以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有关设施及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相关PPP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通过财政部PPP中心审核,现启动PPP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约为2年,运营期约为28年) 5、项目估算总投资:38045.38万元 6、项目预算: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68元/吨(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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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900吨,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600t/d,二期工程再增加300t/d。一期配置两条3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5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配置一条3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 6MW 汽轮发电机组。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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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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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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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环境卫生中心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文昌南路167号 |
联系人:王建磊 | 联系方式:0536-7212004 |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9969号 |
联系人:宋利伯 | 联系方式:0536-2256757 |
『采购需求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