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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2019-08-17发布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东平县新湖镇刘楼等12村(村村通、户户通、巷巷通)道路提升工程需求公示

   日期:2019-08-18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     编辑:小魅       浏览:36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东平县新湖镇后泊村、堤子村、冯洼村、郭楼村、郭楼-牛圈村、李楼村、刘楼村、刘庄村、楼岔村、唐营村、王官村、张坦村道路工程施工。本项目施工招标共
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东平县新湖镇刘楼等12村(村村通、户户通、巷巷通)道路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平县新湖镇刘楼等12村(村村通、户户通、巷巷通)道路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新湖镇(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615.85616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60.847223万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1.016218万元;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0.348305万元;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49.625383万元;第五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1.629272万元;第六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08.138314万元;第七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84.993276万元;第八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46.2672万元;第九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85.264461万元;第十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48.175608万元;第十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19.55090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东平县新湖镇后泊村、堤子村、冯洼村、郭楼村、郭楼-牛圈村、李楼村、刘楼村、刘庄村、楼岔村、唐营村、王官村、张坦村道路工程施工。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后泊村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东平县新湖镇王官村道路工程; 第三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刘庄村道路工程; 第四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刘楼村道路工程; 第五标段:东平县新湖镇郭楼村、郭楼-牛圈村、李楼村道路工程; 第六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冯洼村道路工程; 第七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唐营村道路工程; 第八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堤子村道路工程; 第九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张坦村道路工程; 第十标段:东平县新湖镇楼岔村道路工程; 第十一标段:道路亮化提升路灯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定案值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质保期一年)。
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 2019 年08月16日在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陈建英 泰安市第二军休所 2 李彦 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3 孙启东 泰安市东方建筑设计院 2、论证意见: 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项目采购需求完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采购需求经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规、公正。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7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湖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宋润华 联系方式:0538-244100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联系人:肖圣静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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