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民医院“三位一体”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五莲县人民医院“三位一体”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132.24万元,拟就五莲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安全保卫和水电暖维修实行“三位一体”社会化服务模式,捆绑式公开招标,费用实行总价控制,具体费用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人员工资、意外保险、税金、工作服装、安保用器械、人员福利、日常管理耗材、院区内和职工停车场道路标识更换、标线涂漆更新、道路护栏更换更新、岗亭维护更新等相关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超出本预算的投标报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次采购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须针对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至少36名,其中安保人员28人,水电暖维修人员5人,消防员3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满足岗位需求,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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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预算:132.24万元。 2.本次采购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须针对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至少36名,其中安保人员28人,水电暖维修人员5人,消防员3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满足岗位需求,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3.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在服务费额度不变的情况下,若物业公司服务期限内考核分≥85分,则可续签1~2年。若物业公司服务期限内考核分低于85分,则招标人可另行招标。4.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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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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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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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五莲县人民医院 | 地址:利民路50号 |
联系人:徐文 | 联系方式:0633-7991236 |
2.采购代理机构: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日照五莲富强路1 |
联系人:张作华 | 联系方式:0633-3926001 |
『需求论证方案(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