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数字化平台运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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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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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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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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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址:长城路16号 |
联系人:徐科长 | 联系方式:0538-536819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安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宗大街338-1丽景花园沿街楼A座东门 |
联系人:刘清华 | 联系方式:18553802011 |
『附件: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