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东部基地室外管网变更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东部基地室外管网变更工程,预算为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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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需求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I22WHfj1kkg5VtxGxJXcw 提取码:d43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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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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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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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聊城市柳园南路67号 |
联系人:张振 | 联系方式:0635-301100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区山东华建置地华建一街区9号办公楼 |
联系人:李玉民 | 联系方式:1866300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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