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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08-20发布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宁阳县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19-08-20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小魅       浏览:40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1)本项目按照统一供种的数量给予供种企业种子精选、包衣、运输、技术培训、品种特征特性定点监测等环节服务补助,供种量280万公斤。以济麦22、良星77、泰农18、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宁阳县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宁阳县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服务项目,按照统一供种的数量给予服务补助,政府最高补贴资金为220万元,每公斤小麦服务补助控制价为0.78元,供应包衣的种子数量280万公斤,最终结算以实际供应种子量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性质: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种衣剂购货意向协议; 3.4、供应商所投报良种为自繁种子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委托繁育种子须提供委托繁种合同(协议); 3.5、供应商所投报良种为代理经营的种子,均需提供生产商的种子生产许可证、购种意向协议(须承诺中标后按协议履行); 3.6、供应商所提供品种,如属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而又不属自主知识产权的种子,自产种子必须有植物新品种权人的授权生产和经营证明;代理经营种子必须提供该种子生产商拥有该品种新品种权的证明或新品种权人对该种子生产商授权生产和经营的证明; 3.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种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五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1)本项目按照统一供种的数量给予供种企业种子精选、包衣、运输、技术培训、品种特征特性定点监测等环节服务补助,供种量280万公斤。以济麦22、良星77、泰农18、济南17等品种为主; (2)全面推广种子包衣技术,实行种子机械包衣,所使用的种衣剂具备杀虫、杀菌功能,具备农药登记要求; (3)送种到村,供种手续齐全完备等。能够承诺成交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种到村。印制统一供种服务清册,完备供种手续并发放到户。对所供种子数量、质量、品种经营权等不到位而出现的问题负全部责任,并主动协调处理。本着政府采购服务最终农民受益的原则,为确保农民在不增加购种成本的基础上用上优质包衣种子,供应商对项目区农户供应的小麦种子价格应低于市场小麦种子价格。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服务,确保农民在不增加购种成本的基础上用上优质包衣种子,大力推广种子包衣、宽幅精播、播后镇压等规范化播种的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实现小麦良种和配套技术全覆盖,为取得明年夏粮丰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3、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小麦统一供种服务工作。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泗店镇、葛石镇、堽城镇、蒋集镇、磁窑镇、华丰镇、东庄镇、乡饮乡、开发区、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 4、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 (1)技术要求 ①具有种子生产基地、加工设备、储藏仓库、检验设施等种子生产和经营条件,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②具备供种经验和相适应的供种能力,且自繁种子达80%以上,并在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和植物检疫机构备案; ③必须有品种授权生产和经营证明; ④小麦良种经过精选、包衣、包装,种子质量符合国家农作物种子(禾谷类)质量标准(GB 4404.1-2008),纯度≥99.0%,水分≤13.0%,发芽率≥ 85 %,净度≥99.0%,经过检疫合格。 (2)项目服务说明:根据最终供种量据实结算,超出项目预算部分由供种企业自行承担。对本次采购未明确而农户有需求的,合法并适宜本地推广的品种,供种企业应尽可能予以满足。属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品种,应承诺积极于供种前购进并取得相应授权以合法供应,满足农民需要。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阳大街东首
联系人:康科长 联系方式:0538-535552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3188光彩大市场1区4#
联系人:张艳艳 联系方式:0538-8669079
『需求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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